app_limin 发表于 2011-6-29 20:44:24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留学管理规定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留学管理规定 随着办学层次的不断提高和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与世界各国高校的交往也日益加强,与我校达成互派留学生协议的国外高校也日益增多。为规范我校选派出国留学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选拔条件
在满足接收学校所要求的语言水平及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二、三年级普通本科学生,可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选拔、推荐出国留学。1、热爱祖国,热爱学习。自愿出国留学,学业结束后能立即归国返校继续学习,愿为祖国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第二外语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3、专业课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全班的前25%。4、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外语语种培训班或专业教学班学习,且考核成绩优秀者。5、按要求缴清应向学校交纳的各种费用,且家庭经济条件能够支付出国留学所需的一切费用。二、选拔程序1、申请出国留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推荐并填写留学生《推荐表》,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2、留学生名单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为保证留学指标的有效性,学生在办理留学手续前应向学校呈交《保证书》。三、成绩管理留学期间所修学分可代替同一时期本校所开课程的相应学分。因此,留学期间学生除修满接收学校要求的学分外,还必须修满同一时期内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学分数。四、学籍管理1、学生出国前必须办理离校手续,留学期间保留学籍。2、留学学习结束后应马上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回到原班级就读。3、归国返校后的学生,按海南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五、本条例从2005年9月开始实行。
六、本条例解释权在教务处。推    荐    表
姓 名性别年级专业政治面貌在班(系)任职情况

上学期    语成绩(全班排名)上学期综合测评(全班排名)上学期专业成绩(全班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在校期间的表现

获奖情况
系推荐意见 系主任签名:         系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名: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署名:
校长署名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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